是否能更人性化?
據昨天新聞報導,台中某國小謝姓教師,連續猥褻三名學生。隨後家長抗議學校隱瞞事實、包庇教師,校長因而公開致歉。看到這則新聞,我有以下幾項疑惑。
首先是校長為何要包庇?其次是同仁為何要隱瞞?
是傳統「和稀泥」的心態,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還是學校有股同儕的力量在掩護這個老師?或是怕因此事而影響校譽、個人影響升遷?如果是以上幾項可能的話,則大家都知道是「不對的」,但是為何還會發生?這或許是因為國人向來「只問立場、不問是非,只重交情、不談對錯」的心態使然吧!
當然若是學校基於保護學生,使其免於遭受到二度傷害的話,則又另當別論?不過也要做好以下三件事情。
第一、這個教師必須依規定論處。
第二、學校必須妥為與家長溝通,做出對學生最有利的抉擇。
第三、整個流程和機制,要極為嚴謹、必須合於法、理、情,以防問題再度擴散。
上述要點如果校方都做到了,則應該是坦蕩蕩的,為何校長要道歉?不道歉行嗎?在我們這個凡事只論「關係、立場、交情」,「同情弱勢」的社會(君不見卡奴、卡神、搞軌案……都是如此),恐怕是不行。所以為了息事寧人,校長還是勉為其難吧!
如今公諸於世,或許可以滿足民眾「知」的權利,或是茶餘飯後談論的話題。但是事後學童如何立足於校園呢?其心理調適又為何呢?這都是我們身為父母師長所必須關注的。因此,在處理孩童的事情時,是否應該注入更多的「人性關懷」和「教育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