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原則:有下列卓越事蹟之一者,得即時發給獎金:1.對於主辦業務或推動本府策略性施政目標,具特殊優良表現或績效顯著。2.適時消弭意外事故、搶救重大災害或偵破重大刑案,處理得宜,使本府或市民利益免受或減少損失。3.對於重大困難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為本府爭取重大利益或對維護生命、財產有重大貢獻。4.對於重大專案,提出適宜解決方法,並於時間急迫下提前於指定時限內達成專案目標。5.對於與市政業務有關學術、出版專書或研究創新,其成果經權責機關評選(審)為績優或成績卓著。6.其他經認定具有創新、特殊優良事蹟或重大功蹟,且足堪表揚。
文件下載處:臺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績效獎金支給要點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教師長期從事教學工作,為教育投注心力,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十屆教師會--103學年度名單及工作小組-★-
一、理事名單
理事職稱
姓名
理事長
謝榮瑞
副會長
盧翠萍
總幹事
游欽麟
文書
吳潔蓉
總務
王群雅
會計
張芸瑄
支援組
林璟芳
活動組
吳崇西
彭琪
二、監事名單
監事
監事主席
黃衍慶
王玉真
林婉婷
「教育部中小學教師甄選作業督查小組設置要點」,名稱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小學教師甄選作業督查小組設置要點」
教師取得碩士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疑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