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3
依行政院體委會頒布的「游泳池管理規範」規定,泳池經營者應依泳池面積,配置一至四名合格救生員。但根據教育局,全市一百一十所設有泳池學校中,竟然就有十四所,共十二.七二%泳池未足額編列,委外十六所中也有一所不合格。
而依台北市「救生員之工作職掌與注意事項」,救生員值勤時,「切忌聊天、打瞌睡、任意離開泳池或從事其他分心工作」行為,否則視為擅離職守。
但戴錫欽研究室抽查救生員配置合格的華江國中與龍門國中附設泳池,卻發現二間原應分別編列二名、一名救生員的泳池旁,卻是空無一人。救生員不是在聊天,就是躲在角落休息,還有救生員在值勤時吃泡麵,管理鬆散。而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轄下的三民游泳池,應配置四名救生員,泳池邊竟只剩泳客蹤影,百分百的不合格率,市府螺絲真的鬆了。
戴錫欽批評,市府過去對泳池安全僅著重在水質,開罰重點則侷限在救生桿等硬體設備不足,但始終未對救生員配置與服勤情形加強管理,才讓各泳池管理單位態度鬆散。
北市教育局長康宗虎回應,會立即加強督導要求校方改善,若因經費不足,教育局也會盡速編列補足。至於委外泳池,則會依契約罰款,並限期改善。
北市公燈處處長陳嘉欽也承諾,會立即要求承商補足救生員員額。至於議員質疑委外契約中針對救生員員額與違規事項等僅罰款一千至一萬元「太少」,不具嚇阻性,也會立即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