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手、校隊有長時間有計劃的訓練與課程,
學校的老師有在職進修或更高學位的取得。
其目的為何?
答案在於「行為改變」,
選手讓他更快、更高、更遠、更準、更有默契,
老師則必須經過進修後更專業。
但是如果只有內心的感動或深表同意,但是在行為上沒有任何改變行為的話,
那這樣的訓練與課程基本上是浪費資源與無效的!
所以,教練必須在訓練後透過演練或小比賽來檢驗訓練成果,
而且必須「重複」已加深選手的身體記憶,
老師在進修後則須檢視是否將進修的內容運用在教學上,
是否更有效率、學生更易吸收、反應更熱烈,
而前提是,老師必須先改變自己!
規劃進修研習的管理者則須想辦法讓老師接受進修的內容與改變的意願,
才能達到三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