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全市國小消防體驗日活動計畫
一、 依據
市政白皮書計畫編號295:災害預防全民化,防災觀念納入中小學教育學程,從小扎根,並擴及家庭及社區。
二、 目的
為增進本市學童消防防災知識及災害應變能力,結合教育局及各國小,由消防人員主動走入校園,傳達消防知識及實際操作體驗消防器具,以提升學童消防知識、技能與行動能力,期能使學童於面對災害時不致驚慌失措,達防災知能全面向下扎根之目的。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二)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各國民小學。
(三) 各單位任務分工:如附件1。
四、 實施對象
本市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
五、 辦理期程
每學年度(上、下學期)完成全部五年級學生之教育體驗課程。
六、 實施課程及時數
實施對象應接受消防基本知識及消防設備實際操作課程,課程內容規劃如下:
組別
內 容
一
消防防災基本知識介紹
1.電話報案操作
2.一氧化碳中毒
3.地震車體驗
二
CPR心肺復甦術操作體驗
1.CPR
2.AED
三
煙霧避難逃生體驗
四
滅火器操作體驗
1.水滅火器操作
五
室內消防栓射水操作體驗
七、 辦理方式
(一) 訂定計畫:本局訂定計畫後,由教育局負責函轉予本市各國小。
(二) 辦理流程(工作流程圖另詳附件2):
(三) 規劃體驗場次及時間:
(四) 授課方式:
(五) 成果統計及分析:本活動辦理成果包含操作體驗統計表及成果照片(附件5)。
八、 經費需求
本案所需費用(含教具採購等)擬由減災規劃科業務費/減災規劃業務/防災宣導工作項下支應。
九、 獎懲規定
本案每學年活動結束後,依執行成效對本案承辦人1名核予嘉獎2次,業務主管1名核予嘉獎1次,出勤人員全年度授課15場次以上,核予嘉獎1次;出勤人員全年度授課30場次以上,核予嘉獎2次;對於服勤不力、怠忽職守或其他不當行為者,按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之懲處,記申誡1次至2次。
十、 督導考核
本局督察室、減災規劃科應本於權責不定期派員至各場次督導考核。
十一、 其他
(一) 授課小組前往學校授課時,如學校有適當地點放置防火宣導車及地震體驗車時,各授課小組可視實際需要增派「地震體驗車」及「防火宣導車」,以充實體驗內容。
(二) 各單位教授「向救難人員求救的方法(如報案等)操作項目」時,應使用電話或相關教具進行說明。
(三) 本局各大隊及分隊執行本案如有人力無法負荷之情事,請各大隊及分隊互相支援。
十二、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附件1
任務分工表
單位
任務分工
教育局
本市各國小
規劃體驗場次,填報場次規劃表之體驗場次編號、時間、學生人數、學校聯繫窗口姓名/電話等欄位後函送教育局彙整。
消防局督察室
派員不定期督考
消防局減災規劃科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指派婦宣隊適當人員成立授課小組。
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協助各大隊指派CPR教官成立授課小組。
消防局各救災救護大隊及分隊
備註:
附件2
工作流程圖
授課小組至學校進行學生授課及體驗,並印製操作體驗統計表完成填寫
消防局各分隊進行成果分析
消防局各大隊進行成果分析
消防局減災規劃科進行成果分析及辦理其他後續事宜
督察室、減災規劃科及各大隊派員督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