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載自YAHOO新聞2013/11/4----
少年誤買兒童票 高鐵堅持罰款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4日 上午6:12〔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十五歲男高職生小志(化名),首度獨自搭高鐵錯買兒童票,被站務員攔下收回優待票,補開單程票後並罰四○七元,家屬抗議「沒上車卻補票、罰錢」,抱怨高鐵沒善盡解釋義務,還把買錯票視為詐欺,消基會也痛批大財團為難高職生。但高鐵堅持男學生是蓄意買兒童票,罰款有理。就讀北部某建教合作高職的小志說,十月廿八日搭乘高鐵從台北到左營,先在超商用ibon誤買兒童優待票,進入台北站閘門感應票卡時,立即被一名男站務員攔下。小志說,站務員告知他超過優待票年齡,沒收回程票後,另開了一張補償票給他,告訴他要補足四○七元才能領票入站。小志的叔叔說,姪子還沒入站、上車,可以叫他重買,為何一定要罰?既然要姪子補成人票,就應把他當作成年人,給他解釋機會。姪子覺得被冤枉成蓄意欺騙,心靈受創甚深。消基會 抨擊財團過度反應高鐵公關回應,男學生超過十二歲,不符優待票身分,應買一六三○元成人票,卻買八一五元優待票,繳回回程票(八一五元)後即算完成補票程序,並依高鐵旅客運送實施要點加收補票金額的一半,做法並無不當;且站務員都受過訓練,應有向男學生解釋作業流程。台鐵運務處官員表示,搭乘火車的旅客錯買優待票,只要還沒上車,就不會被當成故意違規,不會罰錢。若在車上被發現,依照旅客運送實施要點及鐵路運送規則,則會罰「已乘坐區間」的一半票價。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抨擊,十五歲是未成年人,監護人又不在身邊,碰到這種事手足無措,如何能斷定他是故意買錯?且小男生尚未得利就被處罰,已經過當,直言「財團何必與小男生過不去」。高鐵人員說明,小志持票進站就是蓄意,且已「過卡」準備入站就算搭乘,才依規定攔人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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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想到先前看到的一篇文章,後來在新聞「捷運逃票 絕大多數是學生~另一篇文章的省思」將其整理起來,但是發現當時的新聞已經不見,不過想到的是「如何能斷定他是故意買錯?」如果從「捷運逃票 絕大多數是學生」這樣的觀點去切入的時候,我還真有他是故意的想法。
但是當我想要去台灣高鐵查詢相關的票價和辦法的時候,對不起!我找了很久根本找不到該點那個連結。直到我直接從新聞的「高鐵旅客運送實施要點」才看到那個所謂的辦法,在第43點的(4),中才看到說明,不過也不是一定得加收,因為「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百分之五十」,如果唸成「ㄉㄟˇ」的話,就那就要加收了!不過如果是「ㄉㄜˊ」應該可以不用吧!(不知道我有沒有想錯)
當我再去點看相關的票價及詳細規則後,個人認為該生應該不是故意,為什麼會這樣說呢?
「消基會 抨擊財團過度反應」我得說,消基會沒有搞清楚重點,這樣的用字只是在大鯨魚欺負小蝦米的想法,個人認為重點不是這樣!而是
「先在超商用ibon誤買兒童優待票」應該要抨擊的是高鐵設計的不良,購票的不方便,為什麼這樣說呢?在高鐵的票價票種中,其中有「大學生搭高鐵北高最低5折起」在下方的說明「注意事項」中的第1點「學制包含二專、五專、二技、四技、大學、碩士、博士。部別包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需為上述學制)、學分班(需為上述學制)、在職專班(需為上述學制)。」可以證明該生符合優惠方案,但是為什麼發生這樣的事件呢?就要去看「第4點--購票時,需出示有效學生證於各車站售票窗口購買,每張證件每次限購買同行程一張。(便利商店、自動售票機、電話語音及網路訂位系統等其他通路均不適用)」看到這邊應該可以瞭解為什麼不能說該生是故意的吧!」因為在ibon買票的時候,根本買不到大學生優惠票,這個應該是高鐵的自動購票服務有問題!反正搭車的時候可以檢驗證件,為什麼不能在「便利商店、自動售票機、、」等等直接買呢?這不過是程式設計的問題罷了!也因此該生在沒有看到的狀況下,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
或許這樣是再幫該生找理由。但個人認為重點應該是高鐵自動化購票系統的不方便。
大學生優惠只適用大學生,
該生如果是讀高職而不是五專的話,大學生優惠根本也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