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素養與倫理的教學
蒐集「資訊素養與倫理」的資源,除了目前教育局的教學資源,希望更多的實際案例讓大家更瞭解網路上的一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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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還有一則相關的新聞,筆者只擷取部分內容,詳細的內容請點選「公共場所播影音 涉著作權須付費

落實使用者付費,中部地區公共場所商家以後不能透過喇叭播放影音,除非每坪付20元的公開播放費,否則違反著作權,不僅商家叫苦,民眾也說太離譜。

  • 小吃店,老闆就在店中央放置電視,給用餐民眾觀看
  • 飲料店,老闆為了讓等待客人不無聊,時時播放音樂台
  • 牙醫師公會,也都接到公文,針對診所裡放音樂還是廣播、電視,都得依照店裡的坪數大小收費
  • 大賣場電視牆,各式各樣廠牌都有,業者已經不敢切換到一般電視頻道,CD區以往可以聽到的流行音樂,現在取代的是古典音樂

在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聲浪中,我們當然會遵守!

那相對的這些所謂的多媒體製作群,是否也應該對於所製作的產品有所謂的社會責任。

許宗濤 2008-05-14 10:41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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