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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錢的思考(三):零用錢的理由
零用錢的思考(三):零用錢的理由
csm-chiou
基於前一篇有關家庭倫理的思維,我認為給零用錢,不應該有條件作為理由。
給零用錢的時候:
不因為小孩考試一百分,一百分值得贊許,而七十分也不可以扣零用錢。
不因為他做家事,小孩做家事是因為他就是家庭的一份子,本來就該做家事,而不是為了賺零用錢。
不因為他最近很乖,都聽話守規矩。一個人守規矩,不是為了賺零用錢。
不因為他想要錢,於是就給錢。寵溺小孩,其實是一種慢性謀殺。
給零用錢的理由,我想是:
因為他是我的小孩,家庭中的一份子,本來就可以與我共享家庭經濟所得。
因為我想培養他儲蓄理財的觀念、指導他適當的消費行為。
因為孩子需要一點自主的空間,需要學習自己做決定。
基於上述的想法,如果我要小孩做家事、剪草皮,我會告訴他,那是義務,卻不是為了賺取零用錢而作的勞務。
如果我給小孩零用錢,我會告訴他,那是我與家人無條件的分享,而不是因為他表現如何又如何。
我不會說「向我要錢是他的權利」,我會說與家人分享,是我們的義務。
因此,當他想要腳踏車時,我考慮的是:他是「想要」還是「需要」?他適合擁有腳踏車嗎?安全嗎?他想買腳踏車時自己考慮過哪些向度?思考方式周全嗎?……
至於我們還需要種些草皮來讓他剪嗎?不好意思,我家真的沒有空地,因為我並不住在國外。外國人有他們適合的生活方式,我們也有自己適合的生活方式。
csm
在ET家族發表於
2008-06-16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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