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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錢的思考(二):做家事賺零用錢所代表的權利義務關係
零用錢的思考(二):做家事賺零用錢所代表的權利義務關係
csm-chiou
通常傳聞中聽到或電影中看到外國家庭給零用錢的方式大致上是:小孩子想要買腳踏車時,家長會與小孩約定必須自己打工賺錢,可能是在家裡洗碗、剪草皮、幫鄰居油漆牆壁,然後經過一兩個月的辛勤累積工資,終於買到一部腳踏車,充滿驕傲的騎到鄰家小孩面前炫耀一番。論者通常說,這樣的教養方式讓小孩學會自力更生,懂得儲蓄理財,體會父母賺錢養家的辛勞,並且愛惜得來不易的腳踏車。
這些優點,我大致上並沒有多少反對。我質疑的是其中所潛藏著的權利義務關係,排擠掉了中國家庭中的倫理關係。當然,我了解:相對權利義務是現代的主流意識,倫理關係似乎是老掉牙的線裝書論調。
編一個虛擬的情節來看看:有一天,你老了。子女都旅居外地,事業繁忙。大半年都看不到子孫的你,無限想念的拿起電話跟孩子說:我知道你的行程很滿,知道今天週三離這個週末已經太接近了,這樣好不好,如果這個星期排不出時間,看看是不是下個星期,或是下下星期,你帶著另一半跟可愛的孫子回家來讓我看看(不是看看我,而是讓我看看),我知道這樣的要求可能會耽誤到你們的工作或旅遊計畫,為了彌補你們,我補貼你們全家「出差費」。
這樣的情節,合理嗎?能接受嗎?喜歡嗎?
我試著問過學生,他們都用怪異的表情看著我。
再提一個虛構的情節。哪一天,你老了,領著微薄的退休俸,看著退撫基金即將破產的電視新聞。鈴聲響起,心情興奮的接起孩子打來的電話。他說:老爸(或老媽),從上大學開始我就靠打工賺錢繳學費,其實還更小的時候你就要我們打工賺取零用錢。大學畢業找到工作後,我也按月寄些錢回家貼補家用。算算我拿回家的錢早已遠超過你養育我所花的錢,甚至包含利息,因此,我想我已經償還我應該奉養的義務,從下個月開始,就請你也開始自力更生吧!
這樣的邏輯,成立嗎?合理嗎?能接受嗎?喜歡嗎?
一樣,我也試過問問學生,他們的表情不只怪異,已經轉為有些激憤。
我提醒他們,不用激憤,兩個例子中潛藏著的邏輯就是不講情義的對等權利義務關係──主導當前社會價值的某個思維模式。但如果聽到這兩個虛擬情節的人會感到不仁不義與憤怒,那麼顯然在我們的心中,不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亦即某種倫理關係)其實是居於主要價值地位的,只是我們容易不自覺的想要揚棄它,並以掙脫傳統倫理的束縛作為邁向現代文明的象徵。
上面的說詞,將我們內心深處所期盼的不對等關係界定為「倫理」,卻不說是權利義務,但我們法律中不是也有訂定撫養子女及奉養父母的義務嗎?
我想可以這樣說,中國傳統的倫理信念,是一種以義務為主要意識的規範系統,透過人人遵守義務,從而保障對方的權益。這樣的思維,因為角色與階級的不同,而很可能出現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例如「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兄友弟恭」「嫡長子」等論述)。而當前法律系統的權利義務關係,卻是以保障權益為出發點,從而提出個體應盡義務的規範與訴求。這樣的思維模式,主要是以權利義務對等為原則。
扯遠了!
我只是想問,我們真的希望家裡面親子之間、夫妻之間、兄弟姊妹之間,談的都是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嗎?朋友之間的往來,都未必能強求對等了,家人之間有可能做到對等嗎?有沒有聽過大哥大姊放棄學業,就業賺錢以拉拔弟妹升學的故事?有沒有看到夫妻之間將理不清的愛恨情仇,輕描淡寫中說成是清償上輩子的債,而仍和樂相處的?四川震災中先逃跑的老師說犧牲是選擇卻不是道德,我們或許可以理解,但我們欣賞嗎?被傳頌的故事裡,有哪些才是我們真正想要追求的價值?
或者我們內心深處,一方面也期望大致對等,但另方面也期望能夠不要那麼的斤斤計較。容許「不對等關係」的存在,應該不是老祖先數學不好,而是跟現代人倡導「1+1大於2」一樣,其實是充滿著智慧的。
csm
在ET家族發表於
2008-06-16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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