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辦法:
為慶祝本校校慶,展現本校學生多元豐富的創造力與想像力,請各班老師鼓勵學生踴躍投稿,第一階段入選作品將於校慶當日布置於校史室供大家欣賞及進行第二階段票選,第三階段將各年級優秀作品懸掛在本校藝術走廊展示,並頒發獎狀以茲鼓勵。
請各班老師協助鼓勵學生參加,遴選優良作品,並於十一月六日前交至教務處。
評選方法:
各班參選作品參照票選結果並將由教務處聘請本校專任美勞老師擔任評審評選出各年級優良作品。
作品須知:
(一)、美術創作類:
由學生個人創作,主題以1.「理想中的幸安校園」 2.「我的旅遊記趣」為主。
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等,以平面創作為主,請勿繳交立體作品。
作品規格--請參加活動的同學繳交四開圖畫紙大小之作品一張。
每件作品須貼上一張標籤,於作品背面左下角,標籤填寫請完整。(作品標籤由教務處製作提供)作品標籤填寫不完整者,不予評審。
(二)、書法:
1.由學生個人書寫,以學校「快樂學詩詞」為內容書寫。
2.作品規格自訂。
3.書體以楷書或隸書為主。
4. 每件作品須貼上一張標籤,於作品背面左下角,,標籤填寫請完整。(作品標籤由教務處製作提供)作品標籤填寫不完整者,不予評審。